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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2000万 奖励500万

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毕业后在沈首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

5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科技人才的引、育、留、用,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等问题。

破解“卡脖子”问题 最高可获2000万元资助

问:在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方面,有哪些重大政策?

答: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项目资助。

在支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视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启动阶段最高可给予团队1000万元启动资金,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

在支持引进海外人才方面,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海外人才按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奖励。

“兴沈英才计划”首次设置了对中试平台的支持政策,择优对中试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专家工作站等建设周期为3年

每年支持经费最高10万元

问:对于创新平台建设,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本次“兴沈英才计划”提出,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500万元支持;引进重大创新资源,根据市场化评估及投资规模,对落地的给予1000万-30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培养集聚人才、服务企业创新、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创业企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达标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提升科创孵化平台功能,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按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与院士、专家、国家(省)级学会及海内外创新资源签订进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审批建站后统一以沈阳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授牌。院士工作站建设周期为5年,支持经费总额最高300万元;学会服务站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支持经费最高30万元;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建设周期为3年,每年支持经费最高10万元。

奖励+科研经费+住房补贴

优惠政策向这类人才倾斜

问:对于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A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每年支持5名左右为沈阳作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每年支持50名左右来沈在沈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问:对于产业人才,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沈阳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按照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精准寻找技术和人才,持续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照目录引进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根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分三年给予总计6至30万元奖励。同时,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优秀工程师,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对来沈求职外地高校毕业生

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驿站

问:对于青年后备人才,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沈阳提供“一揽子”资助政策:按照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的标准,实施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毕业后在沈首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期限为2年;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人才驿站的服务;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作和生活补贴28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新引进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每月可享生活补助

问: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给予600元、800元和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对新引进非沈阳户籍且在我市首次购房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对评审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给予50万-100万元补贴。

对于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3500元、5000元培训经费。对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获得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5000、6000元标准补贴企业。

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获得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

对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当年度输送100名以上毕业生进入我市纳税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名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奖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取消学历、经历限制

放宽创新型企业家申报条件

问:在“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新政策仅对企业家任职条件进行了要求,即企业家本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职务两年(含)以上及担任技术副总经理职务三年(含)以上的企业家即可申报。取消了原政策中对企业家个人学历、经历、企业占股等一些基本条件的要求,总的来说相对放宽了企业家个人申报条件。

新政策对企业家所属企业主营业务领域进行了明确,应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20条产业链的重点产业领域;同时对企业经营情况及研发情况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经营情况呈上升趋势等相关条件。

新政策经认定后,下一年度向企业家按照所在企业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资金,三年共计15万元的方式进行政策支持。不再按照认定后对企业家给予创办或领办的企业贷款贴息及研修费用和交通费用补贴的方式支持。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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