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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法院:坚持绿色司法,擦亮“大美安溪”高颜值

近年来,安溪法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助力“绿色经济”。

一是创新生态司法实践。实行生态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在晋江西溪源头桃舟乡成立全省首个“两山”巡回法庭,选取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件深入林区景区、茶山茶园开展巡回审判,强化以案说法,实现“巡回一案、教育一片、护绿一方”。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关于“法护晋江源 助力河长制”的十条意见》,在信息共享、联席研判、协作联动等10个方面发力,全力守护泉州“晋江源”、晋江西溪和九龙江北溪安溪段流域生态安全。二是践行修复司法理念。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建立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新机制,推进环境治理“两法衔接”。设立“生态修复性司法示范基地”,全市率先采用“生态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参与山林水域巡护、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样化生态修复,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发出“禁火令”“护鸟令”“管护令”,推动形成“破坏—惩罚—修复—回访”的生态修复闭环,助力茶乡河湖水绿、乡村美丽。三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构建覆盖全域的文旅纠纷“司法服务网”,凝聚“政协+法院”解纷合力,参与设立“安溪县茶行业和家居工艺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让更多纠纷化解在初期、解决在业内。在蓬莱镇设立“清水岩风景旅游区巡回审判点”,在其它景区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茶乡流动调解室”,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充分利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旺季,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倾心守护游客的“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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