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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十四五”末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力争达到95%

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 (杨静)记者11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从2023年开始,该省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9%,高中教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达到15%,城乡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城乡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

今年起,山西将逐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特别是提升乡村地区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素质,促进城乡师资力量进一步均衡。

教师学历提升对象为山西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0年,且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课专任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未达到专科学历的须参加学历提升。普通高中本科学历的专任教师应积极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鼓励已达到学历要求的教师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提升。

教师学历提升以非全日制教育为主。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可通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等方式,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历;通过全国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专项生推免等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

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竞聘上岗、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具有高层次学历的重点予以考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完成学历提升的,享受同样政策。

此外,山西鼓励各地建立招聘引进研究生等优秀人才长效机制,出台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周转住房、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通过校园招聘、高校直招、线上招聘等,创新面试、考察等招聘办法,提高教师队伍高素质人才比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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